高速路上调头平板车闯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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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5:0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咸发成何江本报记者向勤 昨晚,一辆运载着推土机的大型平板拖车行驶在成南高速路上时,突然发现走过了出口处,心血来潮的驾驶员和搭档下车将高速路中间的活动栅栏提起想就近调头,却不料与其 据悉,这是成南高速开通以来第一次有人在高速路上调头,且情节十分严重。昨晚 7时06分,成南高速交警一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成都至南充46公里+300米处发生一起车祸,一强行调头的平板车与一货车相撞,平板车横在高速路中间堵起。“有车要在高速路上调头?”3名交警丢下刚捧起的饭碗,火速赶往事发地。 晚 7时 25分,交警赶到现场。只见南充往成都方向的 3条车道上,一辆长度为18米的平板拖车正横在路中央,在其左侧,一辆牌号为渝A90884的货车正与之“强吻”,货车车头右侧受损。平板车的车头几乎都伸到了成都—南充的车道上。交警一看,原来封闭的车道中间有个豁口,用以隔离的活动栅栏被提起了两根! 平板车驾驶员谢某告诉交警,他和搭档运推土机到金堂某地走着走着发现过了该出的出口,到下一个出口的话路非常长,为了节省时间,他和搭档选了个有活动栅栏的地方停车跳下,二人“呼儿嗨哟”地将重约四十公斤的两根活动栅栏提开,开了个宽约五米的口子,他们又跳上车准备从此处调头回去。没想到车刚横摆在路中间,后面这辆货车就冲上来了。交警问谢军是否知道高速路上不允许调头,谢军回答不知道。目前,平板车已被警方暂扣。 交警指出,此事若是发生在雨天或雾天后果不堪设想。新闻链接根据《高速路交通管理办法》第17条第1款规定:高速路上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或者转弯。违者不仅要赔偿相应费用,且给予严重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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