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议写进法规修改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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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6:3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再次审议了《南京市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管理条例(草案)》,市民在立法听证会上的建议不少被采纳。 在上次人大常委会审议了该条例后,市人大组织了立法听证。42人参加了听证会,其中包括16位市民和15家单位的代表,所有听证代表都对修改条例做了口头或书面的发言,主要意见和建议有10个方面57条。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委和法工委在进一步调查的基础上,对市 希望减少出租汽车禁行、禁停路段的设置是很多市民的建议。有人认为,出租汽车的特点在于招手停车、就近停靠,真正做到方便市民,否则就不叫出租车。市人大采纳了合理部分,在第九条增加规定“按照方便租乘的原则,严格控制出租汽车禁行、禁停路段的设置”并规定即使“在出租汽车禁停路段”也“应当合理设置出租汽车停靠站”。 在公交线路、站点的设置上,有人提出线路设置要科学合理,在同一站点停靠的不同线路不宜过多,公交站台要尽可能设置为港湾式,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这一意见被采纳,在修改草案中增加了相关规定。(仁轩 满怀 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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