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好不低于18万 中介卖了20万 卖房多的钱该归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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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6:57 济南时报 | ||
时报7月29日讯(记者徐传强)今日,家住槐荫区的张先生来电询问,前不久,他委托一家房屋中介机构帮助出售自己的一套住房,当时约定房价不低于18万,后来中介以20万的价格将房子卖出,那这多出来的两万元到底该归谁所有呢? 张先生介绍,当时他在由中介机构出具的事先打印好的合同上签了字,交纳了中介费用。由于他卖房心切,又不懂行情,只是与中介机构约定了房子出售的最低价位为18万元, 过了一个多月后,中介机构告知房子已经卖出,并支付给张先生18万元卖房款,张先生也把有关的房屋产权手续交付给了中介机构。后在办证过程中,张先生得知中介机构将他的房子卖了20万元。为此,张先生认为房子是自己的,卖多了也理应归自己,中介机构的行为属于欺骗,应该将那多出来的两万元交给他。 对此,山东信义律师事务所高林芳律师认为,这两万元卖房款能否要回,应看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如果当时合同上约定中介机构只是按照卖出价格提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那么,多卖出的部分理应给张先生;如果合同约定多卖出部分与张先生无关,归中介机构,那么张先生就无权索要。所以,高律师提醒广大读者,在签订买卖房屋委托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想明白,最好找一个懂法律的人咨询或代理,避免日后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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