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有“三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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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7:09 汉网-长江日报 | ||
今年起,我省将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试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根据我省规定,择校生录取分数必须控制在当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以上,且在被选择学校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选择学校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不能满足该校择校生计划的,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不得再降分录取。 省级重点高中和省级示范学校、市州级重点高中和市州级示范学校以及一般普通高中可招收择校生。其中:省级重点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择校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市级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高中以及一般普通高中择校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实际招生总人数的10%。 择校生的学费标准为省级重点高中和省级示范学校三年最高不得超过2.7万元,即每学期每生4500元;市州级重点高中和市、州级示范学校三年学费最高不得超过2.1万元,即每学期每生3500元;一般普通高中三年学费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即每学期每生2500元。 各有关高中必须将本校当年招生总人数、招收择校生的实际人数、最低录取分数线、择校生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自行改变各类招生计划,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学校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必须全额退还给学生,监察部门将对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对部门或单位向学校乱摊派或搭车乱收费的,学校可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反映,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将及时处理。 公办高中将从择校生收费中拿出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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