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签订责任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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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8:14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昨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交警大队九中队与辖区内的公交公司和中巴车队签订了“以良好的交通迎接城运会的责任状”。 为迎接城运会,长沙市交警支队先后与各单位签订责任状,其内容包括营运车辆服从交通指挥,发生交通事故迅速报警,车辆按站点停靠,按规定路线行驶,不乱抢道、乱插道、乱超车,不宰客;驾驶员驾车时不打手机,司乘人员衣着整洁、文明礼貌等等。贺晖 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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