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处罚“制造”抢劫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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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8:18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7月29日讯(通讯员 刘海青记者 陈新坦) 今天,为逃避处罚“制造”抢劫案的李某被崂山公安分局治安拘留10天。据了解,7月19日,青岛某工程公司在北宅施建工地的安全员李某到北宅派出所报案,称凌晨他被六名男青年持刀威胁,32块钢模板和一辆推车被抢。民警发现李某有作案嫌疑。今天,李某交代,因擅离职守导致公物丢失,他怕工资被扣遂编造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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