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安全文明”:政府定出细条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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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8:25 山西晚报 | ||
本报7月28日讯(记者张晋)今天,记者从太原市政府了解到,为了深入开展安全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太原市给安全文明社区制定出详细的标准。 根据规定,安全文明社区的标准是: (1)组织网络健全,建有一委(综治委)、两会(治保会、调解委员会)、一警(责 (2)工作任务落实,治安巡逻防范、矛盾纠纷排查、流动人口管理、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卓有成效; (3)基础资料完善,要有一书(综治责任书),两簿(会议记录簿、创建工作登记簿),三制(会议例会制度、领导责任制度、检查考核制度),五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治安重点整治、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单位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治安秩序良好,85%以上的居民小区、95%以上的驻地单位达到创安标准,辖区内做到“三无”,即无群体性事件、无恶性事件、无重特大火灾,“三低”即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青少年犯罪率降低;“四少”即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抢劫、抢夺案件明显减少; (5)文明程度较高,社区整洁卫生,环境良好,精神文明活动丰富,家庭邻里关系和睦。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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