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二一”家庭可生二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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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8:5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北京:夫妻均为独生子可生第二胎 记者从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生育二胎这一政策国家早就有规定,过去由于大部分独生子女还没有长大成人,更谈不上生育问题,所以很多市民不大了解这一政策。随着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谈婚论嫁的年代,生育二胎之事摆在了“四二一”家庭(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既要抚育自己的孩子,又要赡养双方老人)面 据国家计生委统计,到2003年,中国已有8000多万孩子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中国因计划生育政策首次出现的独生子女婚嫁问题正在引起社会关注。独生子女婚姻将成为今后中国婚姻的主体,简约的家庭模式将取代传统的“大家族”模式。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独生子女的家长,有不少家长表示欢迎计生委的生第二胎政策。而被采访的一些独生子女则表示不愿意要第二胎,有的甚至不想要孩子。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可要二胎而不要的夫妻给予奖励。奖励额由原来的500元至1000元提高到1000至2000元。 缴了社会抚养费超生也不合法 记者了解到,过去的“计划外生育费”现已更名为“社会抚养费”。针对社会上流传“只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就可以多生”的说法,国家计生委宣教司负责人说,这是不对的。违法生育的公民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绝不意味着超生就合法了。对违规生育的,将按规定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此外,还将承担其他处罚。如: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生育,将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对违法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一种保护”。 据悉,违规生育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最高的记录为42万元。这是无锡市基层计划生育机构今年5月开出的一张罚单,被罚对象是该市的一位私营业主。该业主生有一女,后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受“子承家业”观念的影响,他们夫妇二人又生一子。根据江苏省1990年出台的计划生育条例,这种超生情况,可以按夫妻双方年收入4到6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这对夫妻年收入为7万元,应征收42万元。 计生政策体现人文关怀 各地先后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条例对育龄夫妇生育第二胎的前提作了具体规定:“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婚后5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等等。北京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55岁、男方年满60岁的,每人可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该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实行。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中国已进入低生育水平,但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仍要完善,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绝不会变,必须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我国人口零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本报记者高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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