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业主承重墙上“开”出三扇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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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09:3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29日,哈市轩辕小区一号楼居民反映,轩辕小区一号楼有人私自在承重墙上改窗户。记者为此进行了采访。 当日9时40分左右,记者来到了道外区南十四道街159号轩辕小区一号楼的施工现场,记者看到一面承重墙已被凿开了两个大窟窿。据楼上的居民反映,这家业主是从上周五开始施工改造的,施工的噪音吵得人不能休息,而且他们最担心的是,在楼的承重墙上改造窗户 记者走访了负责管理轩辕小区的哈市太古新区物业管理公司轩辕物业管理站,该站的王站长说,他们接到居民举报后,立即对施工行为进行了调查。业主只是出示了开发公司的一张草图,称购房时开发公司允诺其进行墙体改窗。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拿到正式批件后再施工。 10时许,记者又一次来到施工现场,看到第三个窗口已经凿开,第四个窗口的位置也被凿开一个小窟窿,施工仍在进行。 10时30分,道外房产监察中队接到群众举报也赶到现场,业主向执法人员出示了一份道外区市容部门的批件,在得知市容批件无效的情况下,业主同意办理完相关手续再施工。 据这名业主介绍,他们在购房时因为室内光线不好,请求在山墙上开窗,开发商允许并提供了施工图纸。如果这个房屋的改造不能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他们将向开发商讨个说法。 据道外房产监察中队王队长介绍,按照规定,在承重墙上进行改造,必须有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和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的技术鉴定书。(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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