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蒙冤三十载律师帮其讨尊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10:46 法制日报 | ||
汪仁洪 日前,一位年过半百的乡村教师将一面锦旗送给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司法局,锦旗上面写着“遭诬陷判刑十年喊冤卅载,司法局为民申冤终获平反”等金色大字。说起锦旗上书写的内容,这位老者老泪纵横…… 飞来的横祸 1974年,刚刚27岁的西充县扶君乡小学教师李永舒由于业务能力强被有关方面列为校长培养对象。他没想到,某些人对此大为不满。1975年,一封检举李永舒强奸7名学生的举报信飞到当时的“工作组”手里。“工作组”不问青红皂白,将李和7个女生通通抓起来。李永舒被折腾了三天三夜,但李始终不承认强奸过学生。然而,有两个女生却因遭恐吓,违心写了被李“强奸”的口供。第二天,这两位女生被放回家后就翻了供。但李永舒还是被关进西充看守所。 1977年7月,西充县法院以强奸罪将已被关押了两年之久的李永舒判刑十年(后复查改判为八年)。 艰难的挣扎 在狱中,李永舒每月写一份书面申诉,甚至咬破手指用血写出“冤枉”两个大字以示青白。但是李永舒的抗争被看成“死不认罪”的表现。那两位女生也多次向有关方面反映当时的“强奸口供”是被威逼下作出的,西充许多群众还联名为李永舒申诉。但没人理会。 1983年,带着奇耻大辱,李永舒走出了监狱。此时,他的妻子早已改嫁他乡,惟一留存的瓦房多年无人看管,摇摇欲坠。因他有“强奸犯”的头衔,原单位不接收他,生产队也不给他划土地,直到现在他都没户口。好在许多乡亲同情他,允许他住在生产队的保管室里,一些乡亲还给他送来柴、米、菜,李永舒才安顿下来。 1991年,李永舒被扶君乡赵家湾小学聘为代课老师,重新拿起久违了16年的教鞭。然而,“强奸犯”头衔始终成为压在他心头的一块巨石。李永舒从来没停止过申冤,他先后向有关方面送去了400多份申诉书。为节约费用,李永舒经常自带干粮步行到西充、南充、成都,向有关部门陈述冤屈。有的人对他不耐烦了,或推诿搪塞,或避之不见。但这些都没动摇李永舒为自己洗冤的决心。 迟到的昭雪 年年失望年年望。1995年,李老师背了一背篼材料到西充县多扶法律服务所“试一试”。该所所长鲜德伦律师看了李的材料后,拍案而起,当即向西充县司法局汇报,决定为李讨还尊严。西充县司法局领导指派鲜德伦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为李专门组成一个申诉组。 申诉组从寻找“受害者”入手。当时的7个女生,除一人死亡外,6人嫁到南充、富顺等地,申诉组历尽千辛万苦找到她们。这些所谓的受害者都证明,李老师没有强奸她们,“强奸情节”是在办案人员威胁下编造的。申诉组还找到一些原来的办案人员,或许是良心发现,他们也证明当时对女生的确采取刑讯逼供的手段,直到她们承认被李强奸为止。鲜德伦等人搜集到相关证据58份,所有的证据都证明,李永舒是被冤枉的。 申诉组拿着证据多次到省高院汇报案情。1998年8月,省高院函示南充中院复查。2003年2月20日,南充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西充县法院判决,宣告李永舒无罪。 这一天,李永舒等了近30年。“我不再是强奸犯啦!我终于赢得了尊严……但人生有几个30年啊!”拿到判决书时,李永舒泪如雨下。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李永舒完全可以通过法院寻求国家赔偿,但是他不想这么做。“法院为我恢复名誉,这是对我最大的安慰。西充县财政困难,我只希望县教育局、人事局给予我适当经济补偿和恢复我的公职,让我再多教几年书。官司我不想再打了。” 据悉,西充县有关方面正在为李永舒落实相关政策。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