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西瓜如何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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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10:5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朱虹张)城管罚没的物品应该如何处理?昨天,笔者在鲁谷社区城管分队看到院子里摆放着51个西瓜,大多数已经烂掉。分队长苦恼地告诉笔者,夏天是店外违章经营的高峰,类似西瓜的罚没物品不好保管,让它们烂在城管队,多可惜呀! 这批西瓜是鲁谷社区城管队在一次执法中查获的。当时,一家水果店将西瓜摊支在店外的便道上,给附近的学校门前造成交通堵塞,卖西瓜的吆喝声也影响中考的学生。城管队 夏季是店外经营的高峰,从6月初以来,鲁谷城管分队在100多起执法活动中,查获了与西瓜类似的不少夏季不易保存的物品;蔬菜、水果、肉类、冰棍、早点等。有的摊贩当场交罚款、取回了自己的物品,有些就是不交,宁愿让城管罚没。罚没的这些东西便成了城管的棘手问题。 有人建议城管队把这些东西送给敬老院。城管分队分队长告诉笔者,从理论上讲,罚没物品属于国家财产,51个西瓜也不例外,随便送人,没有法律依据。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给51个西瓜搞个拍卖?成本太大,很不现实。 遇到这类问题不罚行吗?石景山城管大队法制科的同志介绍说,难就难在这里,不罚没起不到惩处的目的;罚没后又给城管出了难题。有人曾建议:由物价部门作价后卖给指定单位。但罚没物品先经物价部门估价、再到指定的商店变卖,过程繁琐不说,也不好操作。估价高了、低了都有问题。还有人主张把一些物品(如瓜果蔬菜)送给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但没有法律依据。 城管队遇到的难题究竟该怎样解决?欢迎市民和专家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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