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民警不怕“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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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0日16:56 北京晚报 | ||
交警工作本身就少不了风吹日晒,雪打雨淋,其中的甘苦可想而知。尤其是适逢盛夏来临,骄阳似火,交警们往马路中间一站,脚底下蒸,头顶上晒,即便是钢筋铁骨,也难免被剥下一层皮来。然而,杭州《今日早报》7月25日却刊载一则《好民警不怕“烤”》的消息,说杭州的民警为树立“三让”示范路的良好形象,不仅带病坚持路口定点管理,而且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更有许多交警出现了头晕、呕吐、腹泻等中暑症状,但挂完盐水又站到了马路中央,甚至有受伤的民警行动都十分不便,竟不顾医生劝告依然坚持在一线。好一个“好民 作为交通民警,本身就属于劳动强度相对较大的工种之一,再加上盛夏季节似火的骄阳上烘下烤,其所处劳动环境之恶劣由此可见一斑。据报道,杭州许多交警,由于长时间站在高达60摄氏度的路面上值勤,脚底起了水疱,走起路来又痒又疼。面对如此恶劣的工作条件,哪路英雄好汉敢拍胸脯打保票说自己不怕“烤”?把他拉将过来试试看,看看他的“耐烤度”究竟能有多大。 再者,糊涂地认为“轻伤不下火线、重伤不住医院”的民警就是所谓好民警,本身就显得十分荒唐。的确,交警工作涉及到一个城市的交通运输网络能否顺畅运行,这样的工作十分重要,可交警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就不重要了吗?如此不负责任,对民警带伤上阵采取鼓励或默认的态度,这种做法首先是显得不甚人道,因为交警都是肉体凡身,而非钢筋铁骨,这种鼓励民警不顾惜自身健康的做法,对民警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更何况许多民警不光在单位是骨干,在家里更是一家人的顶梁柱,一人倒下去,便可能毁了一个家。其次这也是对民警合法权益的侵犯,作为国家职工,民警的健康权理应受到合法的保护,而鼓励或不制止其带病上岗值勤的做法,就是漠视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表现。如此鼓励民警带病上岗,极易将小病养大,轻伤拖重,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这种鼓励或默认“为工作不惜牺牲个人健康”的态度,甚至把能否带病工作看做判断一个职工是否是好职工的传统观念,实质上是一个错误的观念和误区,也是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个隐形杀手。民警也是人,你对似火骄阳避之惟恐不及,他民警又岂有“不怕烤”之理?周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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