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海边嗜血宰割“海豚” 游客怒拍海滩分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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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0:51 辽沈晚报 | ||||
惨遭宰割的极可能是国宝江豚 风景秀美的旅游景点海边竟上演嗜血大“分尸”,屠刀飞舞,血肉横飞,大煞风景!围观者中虽有人叫好,但多数游客表示愤慨。一位沈阳游客用随身携带的摄像机拍下这血腥的一幕,并通过本报将这一过程公诸于众。根据游客描述的被宰割对象的特征,长兴岛当地水产部门管理人员和动物学研究专家判断:在海滩上被当众“分尸”的极有可能是国家二类 现场回放 心疑 在旅游区捕杀“海豚” 沈阳市某公司的安先生是这场血腥“分尸”的见证人。时间在7月27日晚6点左右,地点在瓦房店长兴岛北海海滨。安先生晚饭后散步走到海边时,突然看到一个男子背着一条灰色的“大鱼”从海边走过来。男子身上背的东西1米多长,深灰色,背部颜色偏深,有鳍,身体形状有点像鲨鱼。安先生说,他以前曾多次看过海豚,根据他的经验男子背着的是“海豚”。“怎么能随便捕杀‘海豚’呢?我要看看他们怎样处置‘海豚’,把这个过程录下来。”于是,安先生急忙跑回住处取来随身携带的小型摄像机。 心惊 目睹海滩血腥“分尸” 安先生返回海滩时,男子已在距海边二三十米的地方支上桌子,拿着一把杀猪刀娴熟地分解“海豚”。他把鳍状物切割下来,又一刀捅进去,往上一挑就把“海豚”开膛破肚了。在男子切割“海豚”身上的脂肪时,旁边还有人讲述抓捕“海豚”的过程:“……往它嘴里塞个棒子,然后一刀捅了下去……” 心虚 别捅到报纸电视上 在海滩“分尸”的过程中,有许多游客对这种做法表示愤慨。有人说,这太煞风景了;也有人说,这东西是国家保护动物吧,怎么弄到这来了? 这时,“分尸”的男子发现了站在一旁的安先生一直在拍摄他宰割的过程,就立即紧张地阻止安先生拍摄,说:“你别再给捅到报纸电视上去。” 回到沈阳后,安先生把录像给同事们看,大家都要求把这事向媒体反映。 专家分析 NO.1 极可能是江豚 瓦房店市长兴岛镇政府负责水产管理的王助理听到这件事很震惊,说他从来没听说过长兴岛有这样的事,要进行调查了解。王助理介绍,长兴岛海域没有海豚,鲨鱼这些年也很少见。有少量的海豹出现,但海豹身体有绒毛,而且在每年的二、三月份才大量出现。根据记者所转述的“海豚”特征,王助理认为那个被宰割的东西极有可能是江豚,又叫海猪。当地海域常见到海猪。 NO.2 捕杀江豚违法 辽宁大学教授刘明玉说,他没有亲眼见到被宰割的动物,但从安先生描述的特征来看,这个动物应该是江豚。刘教授说,江豚为国家二类保护动物,随意捕杀和宰割是违法的。 它的形状像海豚,但比海豚小。身体长一米到两米左右,体重100到200公斤,身体呈铅灰色或灰白色,头部钝圆,没有背鳍,背的后半部至尾鳍有较明显的隆起的鳍。 新闻资料 严禁捕杀任何豚类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所有的鲸豚类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严格禁止捕杀和任何形式的经营利用。江豚多聚集在咸淡水交汇的水域内,产于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入海口及长江中下游。 首席记者 萧叶 实习生 黑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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