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店旅客先被抢又挨打获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1:0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通讯员易珍春)酒店服务员行窃时,被房客发现后不仅抢走财物还将其毒打。昨天,酒店被法院判赔5万元。 2002年2月23日凌晨,某酒店服务员常海亮见房客陈女士睡熟,便用酒店钥匙打开她的房间行窃。被发现后,常抢走陈女士手机并将其毒打。而另一服务员戚某见状,不但不抓贼,还趁为陈女士“叫”救护车之机逃跑。后陈女士被送到304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左胫腓骨 由于常海亮、戚某一直在逃,陈女士遂诉至石景山区法院,要求酒店赔偿其各项损失9万余元。 石景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酒店的服务员盗窃陈的财物,并将其踢伤,致使她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酒店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判决酒店赔偿陈女士残疾者生活补助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余元。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