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让郭先生“很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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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7:23 楚天金报 | ||
金报记者李昌建实习生殷云云陈小琴 “我不会送钱换坐牢!”昨日,当了10年“副科”的郭先生,这样表达对送礼的看法。 今年41岁的郭先生是一所专科学校的老师。去年7月高考结束后,从儿子平时的成绩和 郭先生的这个“规矩”是7年前立下的。 1996年,他的妻子被列入所在单位的下岗名单中。为保住“饭碗”,在妻子的怂恿下,他 把一份装有800元的红包送到了妻子所在单位的领导手中。 领导收了红包,郭先生原以为一切都办妥了,结果妻子还是照样下岗。 “在家里,我越想越后悔,越想越生气。事情又不能张扬,我这样做也难逃行贿名声啊!”郭先生说,他料想妻子下岗的原因,可能是别人送的钱更多。但他决定,以后不会在升学、升官等各方面“花钱买牢坐”。 “有的人求人办事就送礼,严重一点就是行贿。但我们应该明白,并不是什么事都可以送礼的,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送礼的。”郭先生说。专家点评: 周德均(湖北大学社会学教授):送礼是一种不正之风。这种现象的杜绝,需要社会各方面协调一致、系统地治理。首先,国家法律、法规要指出送礼是越轨行为;其次,有关机构严厉禁止这种行为;再次,社会通过宣讲、教育,形成一种鄙夷排斥送礼的观念。当然,要让这种行为无立足之地,每个当事人都应身体力行,从自己做起。 注:随着本栏目的推出,本报将同时开通热线,欢迎读者来电,讲出自己的烦恼,或对“烦心事”的见解。电话:8679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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