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学生登报 学生告学校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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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7:40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朱格萱)学校开除学生,法院判学校程序违法,但学校在上诉期限过后,又将开除学生的公告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学生依法提起行政诉讼。7月30日,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认为,白塔区人民法院(2003)白行初字第12号行政判决书已经判决撤消被告辽阳职业技术学院于2002年8月18日作出的辽职院办发(2002)14号文件关于李孝楠勒令退学的 而被告称,他们第2次作出的文件是综合考虑了李孝楠有13门成绩没有及格,和旷课超过50课时而作出的。与第一次做出的不是同一理由。法庭当庭没有宣判,原告李孝楠的家长表示,学校将学生不及格等隐私登报,是侵害了学生的隐私。他们将于近日向法院提起关于侵害隐私权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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