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2块7 判了2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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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7:40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德伟 主任记者 李欣悦)三个外地打工仔因抢劫他人2.7元钱,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各三年,并处罚金各500元。7月28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抢劫案。 2003年3月14日22时许,来大连打工的外地小青年王某、侯某、何某经事先预谋后,每人携带折叠刀、水果刀等凶器,窜至大连市金州区西河市场附近,将路过此地的行人王某拦住,持刀威逼,强行抢走人民币2.7元。 案发后,金州公安分局迅速行动,于次日将三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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