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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9:44 沈阳晚报 | ||
沈阳生源毕业生回沈工作,如何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沈河区周先生:我儿子在外地读书,今年大学毕业,请问如回沈工作需办什么手续? 答:如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可持《报到证》、用人单位接收的《协议书》或接收函,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手续;没有接收单位愿意回沈阳工作的,毕业生档案由学 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和平区李女士:经人介绍我与韩国青年恋爱,并准备结婚,请问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时需要什么证明? 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青年男女和外国人谈婚论嫁者越来越多。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是摆在他们眼前的问题。 据了解,外国人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登记。 中国籍方应准备:户口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证明。 外国籍方应准备:护照;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还有经其国外交部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其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此外,双方还应各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证明及近期免冠照片,去婚前检查医疗单位进行婚前检查。 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执行咋办? 铁西区马女士:女儿婚后因感情不和等原因已离婚,上月经法院判决,男方应退还女方金手镯等物品,但是对方至今没有返还,怎么讨要? 答:法院既已判决该物品退还女方,男方应主动履行,予以退还。男方如不履行法院判决,女方可到法院填写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养子女成年后,又认了自己的生父母,养父母生活无人管,该咋办? 东陵区王女士:我和丈夫没孩子,20年前收养了一个只有2岁的孩子。可是今年初他找到了生父母,并弃我们夫妻而去,我们年老体衰,他是否有责任抚养养父母? 答: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庭,法院是否能判决? 大东区张先生:我因经济纠纷,要和对方打官司,但对方东躲西藏,拒不见面。请问如打官司,对方拒不到庭,法院能否判决?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的规定,对于法定代理人和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同样可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如果遇到有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庭的情况,可以仅就到庭的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者答辩状和证据后,在查清全部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做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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