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小伙 街头招租广告(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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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11:31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大热天,许多时髦小伙儿都给自己理了个凉快的光头,据说这叫“酷”。然而,有位酷得出奇的小伙儿,竟为自己的光头找到了“商业用途”———招租广告。你还别不信,这样的新鲜事儿昨日就赫然出现在鞍山街头。 说到“光头广告”的缘起,小夏说他曾在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说安徽一个男子用光头来为别人做广告载体,他便萌生了这个想法。但是,“这样做需要很大的心理承受能力,而当时自己还不够坚强。”小夏告诉记者,他19岁从家乡出来时,曾对父母说,要让他们在55岁以前告别“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辛生活,而如今母亲54岁了,他说他有些着急,这也是他最后下定决心的动力。 在做这件事之前,小夏曾经和好朋友及在鞍山的哥哥谈过,他们都反对自己这样做,认为这是异想天开,不可能实现。但小夏顶住了压力,不仅说服了大家,而且哥哥现在还在帮他四处宣传。 小夏胸有成竹地说,承揽到广告,他会把广告语彩绘在头上,配穿广告衫,然后选择上下班时间去人流高峰的地方不停走动,每天去不同的地方。小夏说这种广告形式的最大卖点是一传十,十传百,众口相传的能力比任何媒介都更强。而招租广告的商品则不是随便的,一定是好产品。小夏说找他的两家中有一家是保健品,他就告诉对方不是好东西他不做。因为人要讲信誉,他不想给大家和自己带来麻烦和伤害。 记者就此事向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孙处长咨询。他说,广告形式一般有车载、平面、户外几种,而小夏做广告的形式法律上还没有界定,暂且就算是户外广告。在我市做户外广告,要先由城管部门审批地点是否合适,再由该部门核查内容,可是小夏做广告根本无法让城管来管理。 (记者 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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