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软化”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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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11:32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记者马晓龙)对没造成重大影响的八种初次违法行为将不作处罚;停止一切有偿评比、发牌、宣传等活动……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该局推出了一系列规定“软化”执法。 据介绍,市质监局即日起的行政执法工作将坚持以服务为主,对初次违法,并没有造成重大影响的八种行为不作处罚,即对外资(境外、外埠)企业、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企业 同时,从现在起停止一切有偿评比、发牌、宣传等活动,对发出的牌证立即进行清理,相关文件立即废止。各级质监部门进行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的推荐、评选和宣传工作,一律不准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另外,各级质监部门还将全面推行公示制,坚持行政执法的“五公开”、“十不准”,实行首问负责制、打假责任制和办案回执卡制度。行政相对人可以在“回执卡”中填写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和评语,并寄到执法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也可以直接打电话向纪检部门反映,两部公开电话是:5825565、581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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