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冒充官员索取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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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11:4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7月30日,冒充贪官虚设工程索要贿赂的农民殷新平被泰兴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0元。2003年1月,殷新平冒充政府官员,以手中有姜堰市政府大楼机电工程业务为幌子,将福建省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老板郑某骗至泰兴,并由王某冒充政府筹建办“黄主任”与之见面。郑某“上钩”后,在殷新平的点拨下,自愿送给两位“贪官”人民币20000元、中华香烟2条、高档龙井茶叶2盒。(陈军 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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