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鬼屋见鬼去” 重庆市民呼吁另类场所应取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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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20:38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频道7月31日电沙坪坝“鬼屋”悄然诞生两月来,吸引了众多寻刺激的年轻人走进“惊魂地带”与“厉鬼”零距离接触,但同时也引来了市民的强烈谴责。市民李先生等人打进本报热线,呼吁有关部门取缔这个都市的“另类”。 李称,他的孩子正在上高中。暑假以来,孩子经常邀约同学到那“鬼地方”去寻求刺激,回家后常因做噩梦而被惊醒。他说,经常去那种地方会给孩子留下恐怖阴影,造成心理 前日晚上18点,记者只身前往见识一下“鬼屋”。来到商场三楼的服装专卖区,到处悬挂着“挑战乐园”、“重庆首家鬼屋”的宣传画,沿着一串红色脚印来到用竹木搭建的“鬼屋”,售票小姐吆喝道:“玩刺激游戏,看‘贞子’(恐怖片《午夜凶铃》里的女鬼)再现雾都!” 记者购票后进入“鬼屋”,掀开青布门帘,只见阴冷的光线下堆着花圈挽联,黑色“奠”字格外刺眼。突然,随着一声惨叫,一个披头散发的鬼怪飘然而至,伸手要抱记者。记者立即后退,准备沿后路“出逃”,谁知刚一转头,又一个面目溃烂、浑身鲜血的鬼从旮旯里跳到面前,吓得记者冷汗直冒。记者沿着箭头所指路线快步朝前走,但沿途戴镣铐的厉鬼、凄厉惨叫的哀鬼、奄奄一息的病鬼还是不断从前后左右“偷袭”记者,记者只好向鬼“求饶”。数分钟后,终于走出鬼屋,记者早已汗湿衣襟、心跳加快。 都市“鬼屋”究竟能不能开设呢?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市文化局文化市场处李先生称,从2000年6月30日后,我市原则上不再审批娱乐经营项目。经调查,这家“鬼屋”没有办理文化许可手续,其属性不便界定,文化部门对此不便管理,应由工商与公安部门联合对其予以查处。沙坪坝工商分局市场监管科徐先生称,这家“鬼屋”名称不规范,其名称与工商执照核发的名称不相符,超出了经营范围,执法部门将立即对此进行调查并予以取缔。(记者/史建恩来源:重庆经济报)(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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