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人乱小便抢劫他人30元 河池一农民被判四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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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13:23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8月1日讯(记者陈佳嘉 通讯员吴汉君)7月29日,柳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莫俊程抢劫30元现金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26岁的莫俊程,又名莫顺程,河池六甲镇高功村农民,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03年6月6日12时,莫俊程窜至金城江铁路食堂内的厕所旁,以邓某乱解小便为由,向邓索要钱财。遭邓拒绝后,莫俊程将邓的左手扭至背后,强行从邓的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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