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务员人人要过法律关不及格不给评优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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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17:12 深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童俏通讯员彭静)日前,深圳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司法局联合发文,从今年起对全市公务员加强学法用法管理,每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凡通不过学法考试考核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据了解,培训内容分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两大部分。前者采取自学、集中轮训相结合的形式,培训结束后公务员将参加考试考核。后者则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可采 作者:记者童俏通讯员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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