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落幕 老人要修纪念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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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02:50 山西晚报 | ||
本报7月31日讯(特约撰稿人程国栋)本报6月13日A2版刊登“烈士常冬青之父状告儿媳孙女”一文后,这位“像英雄一样坚强”的老人的这一举动引起众人议论:老人有离休工资,衣食不愁,他要钱想干什么?7月30日,这起引人注目的官司有了结果。 当日,太谷县法院民事一庭经过两天的开庭审理并经过认真调解,终使原被告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由被告烈士遗孀韩学红和烈士之女常璐付给老人捐赠款两万元和遗产一万元。 在两天的法庭审理中,常兆麟老人因年事已高未出庭,委托女儿常黎明和大儿子常曙光全权代理。在法庭审理中,原告的两位代理人一再声明,老父亲之所以把儿媳和孙女告上法庭,也是出于无奈,老人惟一的想法就是为了了却一桩两年未了的心愿———为烈士儿子修个纪念碑。最终,法庭认定只有由县长交到被告方手中的一笔近6万元现金为捐赠款,常冬青名下的住房一套不作为遗产,并在认真调解后使双方达成了上述调解意见。 7月30日早上8点多,常黎明向县政法委领导表达了父亲在县城西苑公园或另外地方修建纪念亭的愿望。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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