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看病能“报销”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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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08:15 扬子晚报 | ||
从昨天起,高淳农民将开始交纳24元的合作医疗费,凭政府统一发放的“医疗证”正式享受农村居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据高淳县卫生局局长刘武介绍,这次出台的合作医疗制度,不仅加大了政府的投入、扩大参保农民的受益面,而且在政策执行程序、操作规范、监督机制上更为透明、公正。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费、药品费、手术费等可以按比例向政府分段 对于治疗费用在一万元以上的疾病,高淳县还出台了特大病商业保险和常见病、慢性病限额补助的相关救助政策。一年内没有得到补偿的人员则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据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高淳目前只是第一家,其成功的经验将在南京的农村全面推广。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农民看病的后顾之忧。(通讯员 年生 爱淳 记者 杨志伟)(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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