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弹”求助使不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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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08:15 楚天金报 | ||
“我准备炸****,炸药都准备好了。”五天前,汉口的张先生致电本报说。 这样的“猛料”着实让记者紧张了一阵。后经多方核实,张说的是气话,起因是:天正热,张家空调却不制冷,但张不知商家售后服务电话已变,多次拨打老号码总是打不通。为了获得帮助,便抛出“猛料”来吸引注意。 记者一番联系后,商家及厂家售后人员上了张家的门,对空调进行了检修,解决了张家的后顾之忧。张家对记者表示感谢的同时,对谎称炸弹一事很后悔。 无独有偶,青山几位居民昨日在投诉噪音扰民时也宣称,要把生产噪音的加工厂给炸掉以平心中之恨。 的确,新闻单位在履行舆论监督职能时,往往能帮市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为了获得帮助,就能编些耸人听闻的谎言吗?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勇、正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善斌等介绍,向媒体谎称或通过其他途径公开谎称要搞爆炸,即使没有实施具体的行为,其行为也扰乱了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对故意散布谣言者予以警告、罚款、15日以下拘留等处理。后果严重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 但愿,类似的谎言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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