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47万余元 明九斤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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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09:08 汉网-长江日报 | ||
市城市管理局原局长明九斤,因涉嫌受贿47万余元,昨日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11月至2001年9月,时任武汉市市政建设管理局局长的明九斤,利用其主管该局全面工作、分管干部、财务工作,担任该局企业改制领导小组组长等职务便利,趁下属单位市政监理公司改制和分配市政建设工程的机会,25次收受市政监理公司经 鉴于明九斤是江岸区人大代表,今年4月16日,市人民检察院经报请江岸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许可,依法对明九斤立案侦查。(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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