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教师”程世俊昨赴刑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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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09:36 沈阳今报 | ||||
今报讯 昨天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曾经轰动沈城的苏家屯某小学教师程世俊强奸、猥亵学生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宣判后,被告人程世俊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一审:当庭判死 被告上诉 今年5月23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2001年3月至2002年11月间,被告人程世俊在担任苏家屯区某小学教师期间,利用其担任班主任的职务便利,采取哄骗和威胁的手段,在教室内对六名女学生进行奸淫、猥亵。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程世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程世俊不服,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执行死刑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昨天,在二审中,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对此案进行了不开庭审理。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程世俊目无国法,利用担任班主任之便,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在教室内公然对多名女学生进行奸淫、猥亵,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其情节极为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同时认为,被告人身为人民教师,竟在教学场所奸淫女学生,情节恶劣,应依法从重处罚。原审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宣判后,法警立即将罪犯程世俊压往刑场,执行枪决。 新闻链接: 2002年11月27日,被告人程世俊因涉嫌奸淫幼女犯罪被刑事拘留; 同年12月27日,因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程世俊被批准逮捕; 2003年5月7日,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沈阳市委书记张行湘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指出这是一起令人发指的恶性案件,要求公检法机关迅速调查事实,严惩罪犯,以平民愤;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对学校的管理进行检查,对责任人进行查处。苏家屯区教育局局长被撤职;案发镇中心校校长和党支部书记被撤职;案发小学教导主任被撤职。王贵廷 刘宝权 记者 隋冠卓 刘明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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