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不孕被人笑话 老公“逞能”妻子告他强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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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10:5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案情回放] “没用”的丈夫无法让妻子怀孕,由此忍气吞声了三年多,不料妻子却在同事面前嘲笑自己“无能”,愤怒的丈夫于是将妻子“强奸”。然而,这名“逞能”的丈夫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的一时的性起却引来了一场官司,妻子日前以婚内强奸为由,一纸诉状将他告上了法庭。 1997年,市民王海(化名)与安徽来宁打工的周红(化名)喜结良缘,婚后两人生活得和和美美。但婚后两年,周红一直没有怀上孩子,想抱儿子的王海开始对妻子周红心怀不满。慢慢地,王海不但没有了新婚时的温柔,还不时对周红拳打脚踢。备感委屈的周红于2000年到医院作了检查后发现,自己的身体是健康的,根本没有任何问题。周红回家后,按照医生的要求,让丈夫也到医院作了一次检查,结果发现,王海的精子成活率很低,很难使妻子怀孕。得知真相后,周红在家里的地位一下子“翻了身”,而王海则变得在老婆面前不敢吭声了。今年3月,王海的同事到家中来玩,周红毫不客气地当着众人的面,骂丈夫是“没用的男人”。气愤的王海在送走了同事后,几下子把妻子拖到床上,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3年都没有受过气的周红在被丈夫“非礼”之后又羞又气,而让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一次“非礼”竟让周红意外地怀上了孩子,而自感找回了面子与男人尊严的王海则开始得意忘形起来,在家里对周红呼来唤去。面对自己怀孕了还不懂得照顾自己的丈夫,周红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了栖霞法院,理由是丈夫强迫自己与他发生性关系。 [市民说法] 家住二板桥的王维锋认为:夫妻之间床头打架床尾和,王海夫妻俩闹别扭的最终原因,就是因为王海有点“问题”,以至于周红无法怀孕。现在两口子闹别扭后,反而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两口子就应当和和睦睦地把日子过下去。再说了,把夫妻之间隐私的事闹到公堂之上,伤了夫妻感情不说,也丢了自己的颜面。家住戴家巷的吴晓华认为:这两口子的性格都有点极端,都有点得理不饶人,如果刚开始时王海不对妻子拳打脚踢,那就不会出现后来在老婆面前抬不起头的情况,更不会出现现在的“强奸”一说。两口子因为闺房中的事闹到法院,反而会贻笑大方。两口子过日子,就是得互相理解、互相尊重。 [律师点评] 南京金协和律师事务所的张明文律师表示:我国现行的刑法关于强奸罪犯主体的规定,采取了概括规定的方式,既未明确规定丈夫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也未明确将丈夫排除在外。这种模糊的立法给司法实践部门在处理“婚内强奸”案时带来了不小的障碍,也给法学家解释法律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现在法学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作为合法的婚姻,同居和性生活是夫妻之间权利和义务平等的基本内容,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就是对同居和性生活的法律承诺。因此,从法律上讲,合法的夫妻之间,不存在丈夫对妻子性权利自由的侵犯,即使是采取了暴力也是属于道德的范畴。另一种观点是: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这一平等关系应包括夫妻之间性权利的平等性。即夫妻在进行性生活时,一方无权支配和强迫对方。对于此案,张律师认为,其实王海的行为构不构成强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此案中的夫妻双方如果能够互相尊重,那这样的事根本不会发生。 [新闻链接] 在我国,类似的案例已有两起。一起发生在上海,1999年底,被告人王某在上诉期间,不顾妻子的反对,强行实施性行为,结果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另一起发生在安徽农村,婚礼举行7天后,新郎在新娘强烈反对的情况下,占有了新娘,经新娘一年的上访、控告,最后,新郎被逮捕,并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本报记者 许尽义 时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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