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镇如此落实殡葬改革:交钱可免起尸火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13:3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夏显虎) 合川市全市范围内均是殡葬火化区。根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公民在火葬区死亡的,必须实行火葬。” 但是,记者调查证实,几年来,合川市官渡镇让一些死者的家属交纳5000—7000元不等的费用后,就允许尸体土葬。 当地百姓说:“这是在敲死人的竹杠。” 通知:交钱就不起尸火化 7月24日,官渡镇断桥村村民孙某接到了镇政府送来的“强制改葬火化通知书”。这份编号为054的通知说,孙某父亲的遗体在今年6月土葬,违反了《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9条,责令孙在3天内将父亲尸体起尸火化。 孙某告诉记者说,镇上送通知的人对他说,如果交给镇里5000元保证金,就可以不起尸火化。 孙某既没交“保证金”,也没有主动将父亲遗体起尸火化。29日,官渡镇又送来一纸“遗体土葬限期整改通知书”,称镇政府将在3日内组织力量对孙父遗体实行强制改葬火化,“改葬费用全部由你家承担。”孙某说,送通知的人仍然丢下一句话:交5000元钱就不起尸火化。 孙某说:“既然规定火葬区必须实行火化,镇政府却收5000块钱就允许土葬,这不是乱来吗?” 遇到类似情况的,还有官渡镇断桥村的村民郑某、罗某等多人。无一例外,这些村民称,送通知的人说,从8月1日起就要对尸体强制火化了,以前土葬的,交5000块钱就可以不起尸强制火化。 村民:政府可收百多万元 官渡镇镇长谭克生说,从1999年开始,镇上确实以收“保证金”的方式,向一些搞了土葬的家庭收取了5000元左右的钱,总共有几十个家庭,大约几十万元。镇里对交了保证金的,到目前为止,确实还没采取强制改葬的措施。 村民们感到困惑的是,交“保证金”后所出具的“重庆市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收据”上,加盖了一个“注销”字样的章。村民问,“这是不是意味着给我们的是一个作废的单子?” 记者将这些标有“注销”字样的收据拿给官渡镇谭镇长和办公室李主任看,谭和李均表示,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村民自己弄的?”李主任说。 村民孙某说,据送强制改葬通知书的人说,这次被官渡镇列为强制改葬的有200多起,如果每起收5000元,镇政府就会有100多万元的进账。 谭克生镇长证实,将在此次强制改葬的的确有200多个。 镇长:为了落实殡葬改革 合川市官渡镇镇长谭克生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收取“保证金”是为了殡葬改革的落实。 他说,经重庆市政府批准,合川市从1998年12月8日开始定为火葬区,死者都必须火化。但是,实际操作时遇到很大阻力,几乎没有办法实施。于是,镇上就想了一个办法,向那些土葬死者的家属收取几千元保证金。谭克生说,这完全是为了推行殡葬改革的需要,而且收费标准也是镇上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的。谭还说,当时收取几千块钱,实际是为了督促死者家属主动将死者遗体起尸火化,万一死者家属不主动起尸火化,政府强制执行产生的一些费用,譬如火化费、起尸的人工费,以及1000元的罚款就会有保障,所有这些费用加起来“估计也就是5000元左右。” 而镇党委谢富友书记说,强制执行只需要2000多块钱。 谭克生坚决否认政府将收取的“保证金”吞了。他说,既然叫保证金,就是死者家属主动完成起尸火化后,是要退还的。“我们已经退过几家了。” 记者随后采访了几个村民,他们说,没听哪家说过交的保证金是退了的。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