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利忘义 浙江省丽水市数名公安领导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2日15:3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2日电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1日对王樟富、柳成峰、徐永宁、梁旭伟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樟富原系丽水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柳成峰原系遂昌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徐永宁原系遂昌县公安局副政委,梁旭伟原系遂昌县看守所所长。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5月,“蛇头”陈敏人与王樟富谈及想帮青田、温州人到丽水的其它县申请办理护照一事,王樟富表示愿意帮忙。2000年6月,陈敏人找到时任遂昌县某派出所所长的梁旭伟,将其引见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柳成峰,经柳出面说情,办理护照一事又得到了分管副政委徐永宁的首肯。柳要求陈每办一人交纳赞助费人民币5000元,其中3000元给国保大队,2000元给办证的派出所。后在陈申办护照过程中,梁、柳、徐和王四人或者帮盖公章或者签署“同意”,使陈顺利地达到目的。自2000年6月至2002年7月,王、柳、徐、梁共审批办理异地出国人员护照118本。查实王樟富收受陈敏人等人所送贿赂款计美元11200元、人民币3000元。柳成峰收受他人人民币25000元。 2003年6月30日下午,缙云法院以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对王樟富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对柳成峰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以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判处徐永宁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对梁旭伟免于刑事处罚。追缴王、柳所得赃款上交国库。四被告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今天被依法驳回。 同一天,被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还有林寰寓受贿案和赵钦唐受贿案。 林寰寓原系丽水市公安局信息通讯处处长,赵钦唐原系丽水市公安局正处级调研员,曾任原丽水地区公安处副处长,原丽水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法院审理查明,林寰寓2000年6月至2001年12月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陈敏人所送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7000元、金龙工艺品一条,价值人民币1841.40元。他还分别收受周某、朱某、崔某由于申办护照原因所送人民币共计71000元。2003年6月30日,缙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林寰寓有期徒刑十年,追缴赃款、赃物上交国库。 赵钦唐1993年7月至1998年间先后三次收受陈敏人的“感谢费”共计美元10000元。另查,1995年底至1999年初期间,赵钦唐利用分管基建工作之便,收受肖某和王某为感谢其在承包建筑工程中给予帮助所送的感谢费共计90000元,以及叶某为感谢其在审批该公司赴柬埔寨劳务输出人员护照改道手续过程中给予帮助所送的美元2000元。6月30日,缙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赵钦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000元;追缴赃款上交国库。 法院认为,林寰寓和赵钦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故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来源:新华网)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