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打掉特大轮奸团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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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3日01:07 半岛晨报 | ||
2002年6月至2003年2月,10余名少年采取药物麻醉、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大连瓦房店市肆无忌惮地轮奸了10多名年轻女子,疯狂作案20多起。这些辣手少年,年龄最大的22岁,最小的只有17岁。惨遭蹂躏的女子,年龄在15岁到22岁之间。面对高达20多厘米的作案笔录,震惊、痛心是所有办案人员共同的感受。目前,警方已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追捕中。7月23日,瓦房店警方向大连市检察院移送起诉。 流氓团伙屡屡作恶 今年2月7日,17岁的伊某在闲逛时,无意中看见靓丽的丽丽(化名)与对象汪某走进瓦房店某宾馆。当晚,伊某等5人在迪厅跳舞之后,来到丽丽住的宾馆,汪某被猛烈暴打,经近一个小时的打骂、威胁,丽丽随几人搭乘出租车,来到一家桑那浴,在那里,丽丽惨遭轮奸。 之后,两个少年以送丽丽回家为名,将丽丽胁迫到另一家桑那浴,又一次轮奸。一会儿,另3名少年也找过来,发现丽丽已经晕了过去,先后离开。 8日9时许,丽丽被俩少年放走。2月9日晚11时,丽丽到瓦房店市福德派出所报案。 瓦房店公安分局局长丁长江得知案情后拍案而起,责成主管刑侦的副局长王家明、刑侦大队长马力亲自挂帅,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全力攻坚,要求坚决打掉这个摧残少女的流氓团伙。 根据被害人提供的5个少年在18岁左右这一情况,警方决定深入网吧、迪吧、旱冰场、台球室、游戏厅等场所,进行逐一排查。 2月11日14时许,民警在一家台球室,发现一少年的体貌特征与嫌疑人一致,刚上前盘问,少年撒腿就跑,被当场抓获。经被害人确认,此人正是参与作案的17岁的田某。 正在专案组紧锣密鼓地抓捕、审讯、调查的时候,2月20日,一位母亲领着一个满脸红肿、双眼发乌,胳膊上一块青一块紫的17岁女儿到福德派出所报案,称女儿芳芳(化名)被人打了。见芳芳吞吞吐吐的样子,侦查员把芳芳母亲支走,芳芳这才失声痛哭,讲述了自己被孙某等人7次轮奸的悲惨经历。 经专案组奋力工作,2月21日,庞某被抓获。之后,孙某等几人相继到案,交代了犯罪事实。 嫌疑人多属单亲家庭 2002年6月份开始,十几名少年勾结一起,流窜于网吧、迪厅等娱乐场所,以上网聊天、跳舞等方式寻找、接近漂亮少女,在骗少女吃饭、打扑克等时,在饮料里放入麻醉药,之后轮奸少女。 作案中,十多人有分有合,成员不一。最多的一次有6人,最少的一次有2人。他们经常是一人找到“猎物”,迅速通知其他人。以至于发展到,只要哪个少女被他们看好,不惜一切手段将人弄到手。目前警方已查明这伙采花贼,作案20余起,被害人13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到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中,单亲家庭的有7人。这些少年几乎没有人读完初中。辍学后游荡于社会,天天泡在网吧、迪厅等娱乐场所。没有钱就跟家长要或抢学生的钱。有的竟将自家的电视偷着抬出来卖掉,用于挥霍。有钱后下饭店、住宾馆,不少少年还处了“对象”。这些少年经常寻衅滋事,宫某曾因别人跳舞比自己好,将人捅伤。田某因在饭店吃饭争上厕所,用卡簧刀将3人捅伤。 被害人态度“纵容”犯罪 在处理此案中,民警最深的体会是,寻找被害人比破案还难。 案件涉及的20多人,无论是加害人还是被害人,他们的父母对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一切一无所知。女孩子遭受蹂躏后,身心的巨大创伤,天天在一起生活的家长竟根本没有意识到。 有的加害人,不知自己是在犯罪,认为这是在一起“取乐”,对法律全然不知。 受害人则采取忍气吞声,默默忍受的做法,不敢告诉父母家人,更没有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13个被害人中,只有两人报警。 民警作笔录时,有的被害人认为自己做了不光彩的事,怕被民警找到。当民警找到被害人,要为她伸张正义的时候,有的却矢口否认。有的家长大吵大闹,说女儿始终在自己身边,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 办案民警刘志强几经周折,与一个被害人通上电话,可是,对方只承认自己被轮奸了,就是不去作笔录,并告诉民警:“要想让我去做笔录,除非你们来抓我。”受害人的这种态度客观上怂恿了犯罪,使这伙作恶多端的少年更加气焰嚣张。 警方诚劝那些受害少女,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地向警方报案,使那些侵害自己的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严惩。警方的报案电话为:5616248。 初兴远 首席记者 王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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