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审结首例涉及“防非”民事诉讼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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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3日06:37 济南时报 | ||
时报8月2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杨立新杨振强)在防非典时期,我市一名租房者因多次进出北京,遭到其所居住地23户居民联名抗议,被迫解除合同。为此,该租房者单位一纸诉状将房东告上了法院,经调解,双方继续履行租房合同。据悉,这是我市首起涉及“防非”的民事诉讼案件。 2002年11月1日,济南某集团有限公司与范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范某将济北开 5月7日,济南某集团公司向济阳县法院起诉,要求范某继续履行原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7月21日,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范某继续履行与原告的租赁合同,并免收原告2003年5月3日至7月3日两个月的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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