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生意当街斗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3日13:13 新民晚报 | ||
肇事者分别被判徒刑 本报讯 长宁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当街聚众互殴的恶劣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1月25日夜,红马快递公司的总经理李晨得知原公司员工宋强、王西红离开公司后自己开设了鹏速快递公司,而且还经常在自己的公司挖人。当晚,李晨即纠集钱三保、杨坤达、 长宁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晨等十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遂判处被告人李晨、钱三保、杨坤达、宋强、王西红、王西申、杨德龙有期徒刑两年;判处被告人孙海斌、庞飞、周玉双有期徒刑一年。(章晨煜)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