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万元现金半路失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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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3日13:13 新民晚报 | ||
快递行业法律监管漏洞凸显 本报讯(实习生郭翔鹤记者潘高峰)昨天记者接到投诉,贪心快递员又生事端——丰驰快递公司快递员在签收了某外资公司上海代表处托运的大额现金后逃跑,至今不知下落。 据该代表处马先生介绍,数周前,他们委托丰驰快递公司托运现金九千五百二十七点 丰驰快递公司负责人张经理称:安徽籍快递员王某当日外出取件后一直未归,手机亦关机,直到客户来追问才知出事。对于递送现金一事,丰驰公司表示“很麻烦,不大做”,又说“他们来电话要送货时并没有说是送现金”。对此,马先生并不认可,他指出,他们通过这家快递公司递送现金已非第一次,以前最大的一笔托运金额为一万八千七百七十三点八零元,快递公司也没有提出过异议。 快递公司表示,已经给客户造成的损失,肯定要赔偿,但怎么赔和何时赔,却没有准确的说法。在当天的签收单上记者看到,丰驰快递公司承诺的单笔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二百美金。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申城的快递从业人员大部分为外来务工人员,他们无固定居住地和稳定工作,一旦盗窃货物逃跑,责任只能由快递公司承担。 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成立快递公司虽然都经邮政部门审批,但一九九○年制定的《邮政法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条款,仅对邮政部门有约束作用,对社会快递业的运营并无详细规定。对此,有识之士呼吁,解决快递行业法律监管漏洞,已成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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