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枪冒充警察同地点9天抢4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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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4日07:51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柏建义 实习记者 岳辉 记者 李丹)大胆抢匪,连续作案,还冒充警察持假枪抢劫,但他最终没有逃过法律制裁。 日前,这个“假警察”被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2年12月9日12时,家住沈阳市铁西区23岁的吴铁臣拿着事先准备好的刀和一把假枪来到了沈河区青年公园内。“把钱拿出来!我是警察!”吴铁臣站在一个人的后面小声地说道,随后用刀和假枪胁住对方,强迫对方将钱拿出,此次吴铁臣共抢走夏某等二人的现金400元。 得手后吴铁臣胆子更大了,几日之内先后多次来到青年公园,同样采用持刀、假枪胁迫的手段实施抢劫。据统计,9天内在同一地点吴铁臣共抢4起,抢劫的财物数额为人民币3884元。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根据有关线索很快将吴抓获,并于2002年12月20日将其刑事拘留。 据吴铁臣交代他这已经是第3次被抓,1997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1998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冒充警察屡次抢劫的惯犯吴铁臣,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铁臣的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而且吴铁臣系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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