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些停车场不顾禁令随意扣押车主证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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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4日08:42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记者 林波 6月15日起正式实行的《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明文禁止各停车场在车主停车的时候扣押车主的证件,但近日记者却接到不少车主投诉,称不少停车场仍要扣押他们证件,随后,记者针对此情况作了暗访。 市民投诉 停车场照常收证 魏先生:6月15日,我到江南中路的华×宾馆吃饭,把车停在地下停车场,保安要押证件,我要理论,他们却说:“哪个停车场都要押,我们也一样。”张先生:7月10日左右,我在解放中路一家店里吃饭,把车停在广东迎宾馆对面的停车场,对方要押我的行驶证,不交证就得押20元钱,我很反感。 李先生:7月20日,在建设五马路的一个停车场,保安要押我的行驶证,还叫我交10元钱,我看太贵了,想掉头走,讨价还价付了5元钱才算了事。 记者暗访 押证现象很普遍 针对市民投诉,记者从7月31日傍晚开始对一些停车场进行暗访,暗访发现,市民投诉情况属实。 18:45建设五马路一露天停车场 我们的吉普车刚进去,一个30多岁的女子就过来了,“交10块钱。”“要押证件吗?”记者问。“押不押都行。”“我们只停5分钟就走,还要10元啊?”“生意不行嘛,我们也要吃饭啦。” 19:05解放北路一露天停车场 一位打着赤膊的保安在门岗边向司机收证,记者要求不押证,保安说:“这里的规矩就是这样。” 交证后,保安递过来一张卡片,上面写着:越秀区连新路(解放北路)新卫停车场停放卡。 19:39江南大道中232号停车场 这是一个地下停车场,门口保安穿着制服,岗亭显得较规范。但我们的汽车一到地下,亦被要求押证。在收证开票的地方,记者看到,墙上挂了几排被押的证件。记者交证后,保安给了一个编号为NO.0034的停车牌。 3分钟后,我们的车子要走了,保安说:“不管你停车还是掉头,最低消费也要10元。” 20:12文明路一露天停车场 “有证件吗?”手里拿着一叠钞票的中年男子问道。“一定要给证件吗?给现钱行不行?”记者问。“可以,你先得给20元押金,但最好是给证件啦。” 法规链接 《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营业性停车场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扣押车辆停放者有关证件或者其他财物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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