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长夫妇敛财超百万建行阜阳分行原行长高怀君夫妇涉嫌经济犯罪日前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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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4日08:58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邓福民陈颉)近日,高怀君、彭景英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转移赃物等犯罪案件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庭审历时1天,因案情重大未能当庭作出判决。 现年59岁的高怀君原任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其妻53岁的彭景英原为中共阜阳市委党校医务室护士。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怀君自1996年10月至2001年4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取阜阳一公司董事长李某、某房地产公司经理倪某以及徐某、马某等人财物价值40万元人民币、1000美元。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扣押了高怀君大量银行存款、美元、黄金制品等款物,折合人民币1881249元、美元7000元,扣除其犯罪所得、非法所得、合法收入,尚有价值人民币1151874.80元、美元6000元的财产超过其合法收入,且高怀君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景英于1999年春节期间,伙同其丈夫高怀君共同受贿,数额达1万元。2001年三四月份,彭景英为了防止高怀君罪行败露,将高犯罪所得赃物及赃款予以转移藏匿。 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高怀君身为国有银行的领导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大量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有巨额财产超过其合法收入,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彭景英伙同其丈夫高怀君共同受贿,并将犯罪所得赃款、赃物转移藏匿,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转移赃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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