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30天女婴夭折 悲痛父母状告无照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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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4日09:34 辽沈晚报 | ||||
凤城法院判决无照医赔偿女婴家属1万多元 本报丹东消息(赵永贵 特派丹东记者吴昊)出生仅仅30天的婴儿,却被无照行医者误诊早早地离开了人世。2003年2月,婴儿委彤的父母怒将无照行医者张某告上法庭。经凤城市法院法院审理,张某赔偿委彤父母经济损失13790元。 2002年10月8日,凤城大兴镇佟家村一村民家中灯火通明,屋内传出一个婴儿响亮的哭声。全家人围在灯下为家里增添一个女孩而高兴,孩子的父亲说:“希望孩子将来能像阳光一样灿烂,就取名叫委彤吧。”然而,委彤的家人没高兴多久,就发现委彤经常出现腹泻等症状。因其太小,其母的身体还没完全康复,因此父亲没马上带委彤去医院求医。 一直到当年11月7日,委彤的父亲在自家开的超市遇到了已退休的医生张某。当时,张某到超市买手套。委彤的父亲就告诉张某女儿有病的事,让张某给看看,张某遂到附近的药店借来听诊器。进行了检查。 查完病情后,张某当即配药。据记载是赛庚定、麻黄素、扑尔敏、地米4种药调配在一起,分4包,另开有益萨林7包。委彤的父亲把这些药按张某所说的药量喂给孩子后,发现委彤腹泻粪便呈绿色。喂药后,委彤出现哭闹、不吃奶、嘴唇哆嗦等症状,后将委彤送到凤城市中心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11月8日晚,小委彤不幸夭折。 女儿不幸夭折使委彤的父母备受打击,于2003年2月将张某告上法庭。根据公安部门尸体剖验及病理学检验结果和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鉴定,凤城市人民法庭经庭审调查认为:张某诊断不清,盲目地将多种药物混合使用,造成婴儿短时间死亡。治疗上有过错,与婴儿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按照民事赔偿原则,判处张某赔偿委彤父母经济损失13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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