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帮帮泉城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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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5日09:59 齐鲁晚报 | ||
“当初规划的东西都变样了。”连日来,穿梭于泉城路的商家之间,记者听到各种各样的抱怨,惟有这句话一次次回荡在耳边。 目睹了这条济南市最昂贵的商业街“蜕变”的过程,记者也有同感。比如说“准步行街”变成了交通要道;分段规划的几大商业区,至今没有影;美食街、文化广场等尚在变化中。 被商家寄予厚望的“金街”也是“繁华褪尽”:人气和商家虽然在缓慢增加,但商业街的特色并不突出;休闲、文化等功能可有可无;旅游的潜力还需挖掘;倒是交通功能恢复了原状,给人的感觉是整条商业街车多人少、商气不旺。 相反,这条花费了几亿元锻造的商业街,开街以后各种“后遗症”不断发作,7处喷泉因设计缺陷和人为破坏长期“罢工”;花岗石铺就的路面,从通车至今,快车道上的石板因不堪重负不断损坏、不断更新。 受影响最大的是商家。由于各方期望值过高,泉城路沿街新建的商业设施拍出了“天价”。拍卖最高价每平方米近3万元,拍租最高价每平方米近15元/天。过高的房价和租金挡住了大多数商家的脚步,因此,除了少数综合性商厦,目前泉城路的商家以经营服饰、鞋类、眼镜等高回报率的商品为主,单一的商业形态不但使得金街的商业布局难以实现,商品性价比也不具竞争优势,人们前来购物的欲望大大降低。 泉城路后来恢复的交通功能,无形中压抑、削减了商业街的其他功能。1.5公里长的路段,南北向的路口有26个,附近区域的交通压力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泉城路的疏解。商家想在泉城路上搞一些促销活动,顾及到交通安全问题,只能作罢。 泉城路“变脸”或者说客观表现出来的“综合症”,让商业街的“管家”也感到“力不从心”。“主要是管理体制一直没有理顺,我们作为商业街管理主体的地位不明确,管理依据不充分。”泉城路商业街管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泉城路正式开街前,济南市成立了泉城路商业街管委会,这是一个虚设机构,办公室设在历下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商业街实行“封闭式管理”的要求,2002年4月,历下区成立了商业街管委会办公室,济南市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商业街的管理权以及执法权下放到管委会办公室,简化办事程序,避免政多出头,实行一个部门对所有商户。 但管委会办公室的执法主体地位未获法律确认。对泉城路的管理,济南市政府仅在2002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泉城路商业街管理的通告》,其中没有明确谁来管理。据悉,其它城市的商业街的管理,都是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商业街管理办法》,以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能和管理依据。 因为“身份不明”,泉城路管委会办公室进驻以来,与商业街有关的广告牌匾、临时设施、占道刨掘、建筑物装修、商业活动等审批权仍是“政出多门”。“举办一次活动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管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举例说。 按照“经营城市”的思路,历下区还成立了商业街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力图通过对泉城路的公共设施、物业管理等进行市场化运作,来支撑商业街的正常管理费用。“但绝大部分可以进行市场化运作经营的资源,都不归我们管。所以商业街开街以来,政府只有投入,产出微乎其微。”泉城路商业街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一位负责人说。 早在开街前,泉城路商业街管委会办公室,通过考察借鉴国内外著名的商业街的管理模式,结合济南市实际,详细规划了泉城路管理和经营思路,包括对地面资源、空间资源等国有资产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进行经营,对商家提供有偿服务,有计划、有组织地运作策划各类商务性、公益性活动等,但这些设想一直无法付诸实施。据悉,目前除了环卫、绿化已经按招标计划实行运作,其他管理皆因执法主体不明确而“无从下手”。 “泉城路作为济南市规划建设的中心商业区和泉城特色标志区的核心工程,应该有一流的管理模式。相信经过一段磨合期,泉城路商业街的这些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泉城路也会越来越旺。”泉城路商业街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如是说。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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