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峪庄园被索赔1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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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6:46 华商网-华商报 | ||
西安市一市民带着儿子去旅游景点游玩,儿子不慎滑倒,跌落至谷底,母亲为救孩子不幸落谷身亡(本报曾做报道)。昨日,死者丈夫吴平安将该景点沣峪庄园告上法庭,长安区沣峪人民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悲剧发生后设置“禁上”标识 据警方介绍,家住西北国棉四厂的冯莉莉带着儿子与她的同事谢先生,于6月1日下午在西安长安区沣峪庄园“大龙湫”瀑布游玩时发生意外。谢先生说,他和冯莉莉以前是同事,那天一起来这里游玩。冯莉莉上到“大龙湫”瀑布时,其儿子不慎从石头上跌落,冯赶紧用手去抓,没有抓着,她也闪落下去。山上一个清洁工赶紧过去抢救,谢先生也急忙跑到沟底救人,附近一位医生及时拨打了“120”,但冯莉莉在送往医院途中不幸身亡,儿子至今在医院接受治疗。 6月3日上午11时40分,记者来到沣峪庄园“大龙湫”瀑布,近两个小时的山路只遇到稀稀落落几个游人。“大龙湫”瀑布下,很多光滑的大块石头裸露在外,一般行人要想上到标有“大龙湫”字样的地方不容易,周围也没有明显的“此处危险”或“禁止攀爬”等标志。 10分钟后,庄园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石头旁,用油漆刷上“禁上”两字,他们说因这里比较危险才写的,他们刚从上面刷完下来。 为讨说法死者丈夫告上法庭 事情发生后,死者冯莉莉的丈夫吴平安多次向沣峪庄园反映情况,并没有得到庄园的回复。6月10日,吴平安委托了律师,希望以法律手段讨回说法。 吴平安在起诉状中说到,妻子冯莉莉带儿子去景点游玩时,作为被告的沣峪庄园经营者,应该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但被告疏于管理,没有在危险地段进行明确警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被告应对此事负全部责任。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共计140040元。 而被告沣峪庄园在答辩状中称,当事人不顾警示线和警示牌的警告,进入禁地,同时冯莉莉对年仅5岁的儿子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从而人为地导致该事故的发生,责任完全由冯莉莉承担。对于原告所说“疏于管理”的理由,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审开庭双方交换证据 昨日上午9时30分,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沣峪人民法庭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开庭。主审法官张为华告诉记者,此次开庭主要是原被告陈述事实、提供证据,之后双方交换证据,法庭给原被告一周的时间让双方对彼此证据进行质证,法院将于8月12日开庭审理。本报记者 王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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