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浴室装摄像头 三女走光报警后被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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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8:33 温州新闻网 | ||
作为普通的租客,她们怎么也想不到,房东竟在洗澡室里偷偷地安装了偷窥镜头。而这样的事情竟发生在赵某等三名女租客的身上。 昨日下午2时许,广州市东山区东华西汇贤里11号702房的房客与房东发生争执。据房客赵某介绍,在8月1日晚上23时30分左右,她一位合租的黄姓朋友冲完凉后出来,在洗澡间门对面的墙上竟发现了一个偷窥镜头。她们立即报警,并拍下了照片。 赵某称,房东的儿子已承认是他安装的,但他没有道歉,只有房东向她们表示了浅浅的歉意 偷窥摄像头正对洗澡间 据赵某介绍,她是湖北嘉鱼人,今年24岁,去年7月份来到广州打工,现在广州市东山区某市场调查咨询公司上班。她是在7月11日通过好友介绍,租下这间房屋的。赵某向记者介绍说,由于正值放暑假,她姓唐的表妹和姓黄的朋友也一起来这家公司做兼职,由于她们没有住处,所以赵某邀约两人一块居住。据悉,唐今年刚刚高三毕业,黄就读于广州某学校,明年才毕业。当天,她们就交了500元房租和500元押金,共计1000元给房东邵某。因为是经熟人介绍的,所以赵某当时付款时,并没有给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也没让房东写租房收据。 首先发现偷窥镜头的是姓黄的女孩,她今年19岁,是广州某学校的一名学生。说起当时的情形,她还心有余悸:“8月1日晚上23时30分,因为房间只有我一人,我冲凉时就没有关卫生间的门,可刚刚洗到一半,不知为什么,我突然间感觉到不对劲,于是就把门关上了。冲完凉出来后,我发现卫生间正对面的墙上有一个插头,可旁边又没有任何电器,而且插头前面堆放了很多杂物,很奇怪。于是我顺着插头寻线往下找,在一个很隐秘的地方竟发现一个偷窥镜头,它正好对着洗澡的地方。平时我们3个女孩在冲完凉后都会穿内衣裤在房间里随意走动,想到自己竟暴露在偷窥镜头下,真是太可怕了!估计是我们在入住后10多天后安装上去的”。 黄小姐不断地向记者强调,偷窥器是在堆放空纯净水桶、不少杂物中间的缝隙“工作”的。“当时镜头还是热的”,黄小姐补充道。 事主报警后房东就赶客 赵某说,这500元仅仅是租了702里面的一间房间,外面客厅里的任何东西她们都不能动,卫生间也是共用的,而且客房的门也没有锁。据她介绍,房东姓邵,房东的儿子30多岁,是一个从事运输行业的司机。事发后,在昨日上午10时许,房东打电话给赵某,以她们没有给身份证复印件为由勒令她们必须在中午12时把东西搬出702房间,否则,将把她们的东西全部扔出去。赵某因为一时难以找房子,所以没有搬出去。 昨日下午2时10分,记者来到赵某住处,当走入702房间时,发现门竟无缘无故地开不了。赵某敲开住在对面房东的门,询问这是何故,房东竟说:“我不认识你,你给我走!”由于赵某还有很多东西放在房子里面,所以她就叫来了开锁匠,但房东以房子是自己的为由拒不让开锁匠开锁。双方僵持了近一个小时。最后,赵某无奈地报了警,并请了居委会的负责人到场佐证。 赵某称,经过民警和居委会近一个小时的调解,赵某3人给了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给赵某写了租房收据,并同意赵某在8月10日之前搬出房间。 房东已承认儿子装镜头 在民警、居委会双方事主的调解现场,房东邵先生当众向赵某说:“对于我儿子安装偷窥镜一事,我已经于前几天向她道歉了。”虽然邵先生在众人面前承认儿子的不是,但赵某认为,事发后,房东的儿子仅仅承认是他安装的,还说没有买接收器,镜头是没用,由始至终,他的儿子都没有向事主表示歉意。 在民警和居委会走了之后,赵某和记者一起下楼,可是就在记者要离开之际,赵某又接到房东电话,催促她们快点搬,无奈之下赵某只能凄凉地道“我现在要工作,等我下班后才能找房子搬迁”。 针对房东儿子说的偷窥镜头因没有买接收器而没用的一说,昨天本报记者特意向一位无线电的专家李先生咨询。李先生说,这类仪器制作原理非常简单,无论是制作工序上还是在市场销售的价格上都很便宜。据悉,一般它只需一两百元,在普通的电器市场上随处可以买到。偷窥镜头一般会发出一种声波信号,只要在一定信号范围内,通过无线电就可接收,然后连接到显示屏幕等仪器就可观看。 揭秘 偷拍摄像头四类藏身点 1、出租屋及酒店的电源插座孔、浴镜尤其是与单向玻璃结合使用、烟雾感应器、灯座、天花板、钥匙孔、电视架等处,特别留意面对床铺的设备与摆设,及房间周围是否有可疑的电线。 2、使用公共厕所时须特别注意垃圾桶。及抽水马桶内或下方有无可疑物品。 3、温泉、游泳池等需要更衣的地点同样须注意更衣室地板、垃圾桶有无可疑物品。其次,也须检查莲蓬头、衣架、衣柜等处。小心同性将DV摄影机或者针孔摄像机放到提篮里偷拍,在更衣室看到有人不紧不慢地更衣,要警惕。 4、逛街时,有人可能将针孔摄影机安装在鞋上,偷拍年轻女性的裙下“风光”。 律师说法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就此事昨天记者与广东君(和)平律师事务所夏海燕律师取得了联系。 夏律师称:“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对于这类情况,警方一般是不立案的。因为这件案子还达不到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但是受害人赵某等三人可以向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从这件案件的情况来看,受害方的隐私权已遭到严重损害,可以向当事人索取精神赔偿。追究当事人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四项:赔礼道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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