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酗酒闹事受到批评后心怀不满生邪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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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9:05 重庆经济报 | ||||
七旬翁投毒报复敬老院 本报讯 (见习记者徐其勇 通讯员肖必胜) “你不要我活好,我也不让你好过。”因酗酒闹事遭到敬老院院长批评处理,70多岁的徐泽明顿生报复恶念,将毒药投入公用水缸,欲毒翻敬老院院长及10余名老人,所幸水色异常被人及时发现而未造成严重后果。昨日,永川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决徐泽明有期徒刑3年。 现年71岁的徐泽明,为永川黄瓜山镇人,膝下无子嗣,政府让他住进了镇敬老院。徐平时无其他嗜好,尤爱喝酒,每次饭前喝2两白干成了他的生活习惯。但徐泽明酒后说话、做事经常冲撞其他老人。敬老院盘院长为防老人喝酒喝出意外,便于先前制定规章不许老人饮酒,并对违规饮酒者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因此,徐泽明酒后闹事多次遭到院长批评处理,同院老人也日渐疏远冷落他。 今年6月初的一次酗酒遭批评处理激化了他与院长及其他老人之间的矛盾。盘院长召开院民大会决定对徐泽明处以6元的罚款(镇里每月补助老人零用钱10余元),但徐认为只有他喝酒遭到了处罚。6日上午,徐泽明便在该镇场口一农药摊买下一瓶100毫升的农药“乐斯本”。10日午饭后,徐假借到厨房打水洗衣服,趁他人休息之机,将“乐斯本”投入水缸欲毒死院长和其他老人,并留了10毫升“乐斯本”欲服毒自尽。 10日中午,徐泽明投毒后,所幸该院一炊事员有事到厨房,舀水时发现水缸中的水色异常,引起警觉,怀疑有人对水动了手脚。于是,“有人向水缸投毒”的消息在院内迅速传开,老人们见徐泽明鬼鬼祟祟、神色慌张,报案后警方很快弄清了徐的犯罪事实。 昨日上午,永川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徐泽民因发泄不满,在集体食堂饮用水中投放农药,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遂作出了上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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