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奶”强索10万元分手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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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09:06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方妍施健康)丈夫在外面拈花惹草,与人同居三年。如今丈夫要和第三者分手,第三者又亲自找到宋女士,索要十万块钱的分手费,否则要与其全家同归于尽,宋女士真是又气又害怕。 宋女士与丈夫赵某是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感情一直很好。两人有了女儿之后,家庭经济负担陡然增重,赵某遂外出打工挣钱。起先的两地分隔并没有使两人生疏,赵某仍经常打 今年5月份,宋女士去看望丈夫时,发现丈夫竟还在与“二奶”生活在一起,根本就没分开过。失望之余,宋女士提出离婚,可丈夫不愿意,硬拖着不离,并再次保证要与二奶一刀两断。宋女士又动摇了,打算与丈夫重归于好。最近,“二奶”打来电话与宋女士交涉说,“不管怎么说,这三年来,都是我在尽做妻子的义务,你连件衣服都没给他洗过吧?现在你要我退出也可以,十万块钱分手费一分也不能少,九万九都不行,否则就和你们全家同归于尽。” 安徽万事律师事务所张亚律师点评:第三者提出的十万元分手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宋女士根本不必去理睬。相反,丈夫和第三者的行为已对宋女士造成伤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若干问题解释》,若宋女士起诉要求解除与丈夫的婚姻关系时,可据此事实请求法院判令丈夫对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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