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品新规定 商家一问三不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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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11:33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自上月我市药监部门出台经销隐形眼镜、助听器和避孕套三类产品须办《医疗器械类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后,众多消费者对此极为称赞,都说这一规定让他们购买上述三类产品时更放心了。然而,记者在近日的调查走访中发现,只是经销助听器和避孕套的商家略有些小动作,经销隐形眼镜的商家还尚未对新规定“感冒”。 助听器“鱼龙混杂” 近日,记者先后对我市的四家药店进行了暗访,调查发现,拿助听器当医疗器械的药店仅有一家,多数药店并不知晓正规助听器还得有个“器准字”类的名头。在铁西一家药店里,记者找到了两种助听器品牌“中德”和“先霸”,精致的外包装上均无“器准字”类标识。随后,记者在铁东药店的柜台上找到了一种由广东省生产的“天乐”牌助听器,其外包装上就写明了“粤管械××号”,紧挨着该助听器的还有一款标有“国药监(进)字”的日本进口助听器。 商家对助听器是否需有“器准字”尚且模棱两可,对药监部门规定的经销助听器须办理《医疗器械类经营许可证》一事就更加含糊了。采访中,记者从销售人员口中探出,把助听器当作医疗器械并办理《医疗器械类经营许可证》的商家仅占两成。 避孕套“身份不明” 避孕套作为一种计生用品早已众所周知,但把它当作一种医疗器械来销售还真算个新提法。记者通过对我市的部分保健品店和药店的采访得知,这类商家还算比较守规矩,给避孕套办理《医疗器械类经营许可证》的已不在少数。但有一点还是令人担心———大多药店和保健品店里销售的避孕套外包装上还是未都标有“器准字”字样。据介绍,目前我省尚未像其他省市那样放开避孕套的销售场合,但有一点毋庸置疑———在哪卖,都须办理《医疗器械类经营许可证》。 隐形眼镜“藏着掖着” 近几日来,记者还先后对我市十余家眼镜店进行了调查,结果令人很是遗憾:不仅隐形眼镜产品中标有“器准字”的寥寥无几,知晓经销隐形眼镜须办理《医疗器械类经营许可证》的商家更是“凤毛麟角”。从市药监局器械处的登记记录上看,目前还没有一家眼镜店为经销隐形眼镜业务办理《医疗器械类经营许可证》。 药监部门声音 针对隐形眼镜、避孕套和助听器须办理《医疗器械类经营许可证》一事,市药监局医疗器械处的杨冠华处长有着这样的看法,她告诉记者,给这三类产品定下的新规定不仅是对他们从质量和进货渠道上进一步把关,还可以有效地减少购买三类产品时发生的消费争议事件。此外,新规定完全符合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更是我市加强鞍山地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从目前的办证情况来看,我市的保健品店和药店已有相当一部分来办理了许可证,只是眼镜店行业还尚未行动起来。另据透露,药监部门在媒体上发布相关公告的最后办证期限(8月14日)到来后,他们将对这三类商品的市场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没有办理许可证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记者 刘一鸣 见习记者 何双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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