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草菅人命造假药 院长丢了乌纱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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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12:48 桂龙新闻网 | ||||
都市报讯 灵川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参与生产和销售没有批准文号假药的事件,日前终于有了处理结果。灵川县监察局对该县人民医院院长秦飚作出了撤销其职务的决定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6月1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播出了题为《假药溯源》的报道。节目播出后,灵川县卫生局、桂林市卫生局乃至广西卫生厅高度重视,立即组建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调查。 早在2002年11月,灵川县人民医院领导开始安排该院制剂室试产环丙沙星、氧氟沙星胶囊。药品生产出来后,即在医院药房对患者试用。该院领导特别要求,各科在给病人用药时,要优先考虑使用自产的药品。医院共对8个科室下达任务指标,其中环丙沙星胶囊每个科室每个月要完成2000粒,氧氟沙星胶囊每个科室每个月要完成3000粒。 灵川县人民医院违规生产销售药品的事情,很快被该县药品监督局获知。经监督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院生产的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均为“无批文生产”的药品。2002年12月1日,灵川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灵川县人民医院作出了行政处罚,没收所有的违法生产药品并将之当众直接砸毁。可是,交了罚款的灵川县人民医院并没有知错就改,该院被处罚后又增加了跌打药酒和红花酒精两种没有批准文号的假药。 经由灵川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纪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的调查表明,灵川县人民医院生产的环丙沙星胶囊、氧氟沙星胶囊、红花酒精和跌打药酒,均为“违法制造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总价值54596.6元。其中,共生产环丙沙星胶囊5110粒;氧氟沙星胶囊13200粒;红花酒精250瓶;跌打药酒984瓶。(朱海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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