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公布民主监督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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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14:55 深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童俏通讯员申季轩)我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民主监督作用将进一步加大。记者昨天从市纪委获悉,近日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公布了有关暂行办法,首次对各项监督制度做出具体规定。 据了解,这一办法具体规定了建立咨询会议和情况通报制度、建立专门接访制度、建立专门视察、检查活动制度和建立来信来访专办等制度。 市纪委会同市人大、市政协每年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进行一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专项检查活动;市监察局组织进行一次重大工程项目廉政建设的专项检查,或重点执纪执法部门的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等。 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还将建立和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邀监察员来信来访的专办及督办制度,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每一位来信来访人。 作者:记者童俏通讯员申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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