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色魔强奸猥亵7名幼女 一审被判17年徒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16:39 贵州都市报 | ||||
一名“变态色魔”将魔掌伸向幼女,将幼女骗到偏僻地点实施强奸或猥亵,甚至还趁幼女开门之机,强行闯入幼女家中实施奸淫,受害幼女多达7人。8月5日,记者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获悉,该院一审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并罚判处这个“色魔”有期徒刑17年零6个月。 33岁的岑勇是花溪区磷山黄磷厂工人。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0月8日下午4点左右, 从2000年10月至2002年11月,岑勇共对3名幼女实施强奸,另外还在车库、楼道等地对4名幼女进行猥亵。受害幼女最大的11岁,最小的只有7岁。去年11月24日,岑勇被警方捉拿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岑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实施猥亵,已构成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其强奸幼女多人,猥亵儿童,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赵车 贵州都市报)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