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不工作不行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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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04:0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据报载,25岁的天津女孩张静因三等智残且相貌丑,求职过程中曾经历千次面试而无成功。对此有评论认为,这些用人单位“有失公德和文明”,并引伸到“社会有失公平”,且建议应由政府出面给张静找份工作(见8月2日新浪观察)。 对这些评论或建议我不能赞同。看完有关张静的各种报道后,我认为,也许不让张静出去工作才是最合适的,才是社会公平原则的体现。换言之,社会或政府应该为张静提供的 面试上千次,而且均不成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张静确实有不合适就职的因素。从报道中得知,张静不仅是三等智残,而且遗传有尿毒症,“初见张静,记者被吓了一跳,这哪儿是25岁的青春女孩,除了几缕稀疏的头发是黑的,长相看上去就像七旬老太太。”记者如是描述。这样的身体条件,显然不适合将其推到如今竞争激烈的职场上去,我认为那是残酷的做法。何况,她还有这样一个家庭需要照顾:父亲因小儿麻痹行动不便,患脑溢血、脑中风,视力只有0.01;母亲左肾萎缩,右肾积水,患有尿毒症;大姑神经不正常。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觉得,让张静在家中照顾病人才是合适的安排,这对她家中的其他三个病人来说,也体现了一种人道关怀。 社会财富不应该企望由这些智残人或病人来创造,相反,社会财富应该为这些人提供适当的福利保障。这是文明社会必不可少的道德准则。对于确实难以“自食其力”的残障人来说,劳动更多的应是一种锻炼、一种乐趣,至于劳动价值的所得,只应该视为是一种“意外收获”而不可预期。这些人本身已经很不幸,再给以他们生存的压力,显然有失仁慈。 对那些拒绝了张静的用人单位进行道德诘问也有过分之嫌。从实际情况判断,张静的工作能力确实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希望用人单位勉强给她工作岗位是不现实的想法。退一步说,即便确实仅仅因为面丑而遭拒绝,也不能过多责怪企业,“面试”既是考试的一种,也有甄选的权利。企业的用人制度严格些无可厚非:效率是企业的生命线,用一些智障人士等也许可以赢得掌声,但如果因此在无情的竞争之中处于劣势甚或垮台,又有谁来同情他们呢? 不独张静一家,社会上面临类似情况的人员和家庭还有很多,张静身上折射出的是“王静”“李静”们生活的影子。能否用更宽厚的社会福利制度保障他们的生活条件、体现社会的文明程度呢??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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